【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 发文字号:黔府办发电〔2020〕29号
- 公布日期:2020.01.29
- 施行日期:2020.01.2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禁违法阻断交通的紧急通知
(黔府办发电〔2020〕29号)
各市(州)、贵安新区、各县(市、区、特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期,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后,部分地区简单采取违法阻断交通、封村封路或“只准出不准进”等方式防止疫情蔓延,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有力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已采取上述行为的,要立即报告党委、政府,依法稳妥处置,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严禁采取“只准出不准进”的简单处理方式,要依法保障各类正常车辆和人员进入本地区活动。同时,对进入本地区的人员,要严格检查,在检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 要加强宣传,引导人民群众选择正确的封闭方式隔离病毒。
贵州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