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指引试行第二版的通知
(内防指医控字〔2020〕64号)


各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为进一步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冠肺炎病例诊治和疫情防控工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自治区产科、新生儿、呼吸质控中心和自治区妇幼保健协会儿科专业委员会等相关专业机构,在对前期医疗救治、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总结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和最新相关规范指南,对《内蒙古自治区孕产妇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冠病毒感染技术指引(第一版)》,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孕产期保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内蒙古自治区居家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内蒙古自治区托幼机构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第一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试行第二版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参考。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我委将根据疫情进展和相关最新规范适时进行修订。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孕产妇合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引(试行第二版)
  2.内蒙古自治区儿童新冠病毒感染技术指引(试行第二版)
  3.内蒙古自治区孕产期保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第二版)
  4.内蒙古自治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第二版)
  5.内蒙古自治区居家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第二版)
  6.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第二版)
  7.内蒙古自治区托幼机构儿童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指引(试行第二版)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0年2月2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