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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钦市建房〔2021〕123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住建系统各行业单位和场所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营造新冠疫苗接种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成立局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 佐 局 长
  覃振康 党组书记
  副组长:彭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世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兆雁 党组成员
  蒙 跃 四级调研员
  成 员:李成灼 办公室主任
  董申武 人教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
  黎国梁 建管科科长
  吴震波 质安科科长
  林景影 房产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
  翟湘梅 物管科副科长(主持全面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机关及局属单位组、建筑工地企业组、房地产销售企业组、物业管理企业组等4个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工作组,负责抓好住建系统各领域新冠疫苗接种标识申领发放工作。
  (一)机关及局属单位组
  由办公室、人教科、审批科牵头局属各单位配合开展。负责局机关政务窗口等办公场所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的申领,及时协调指导局属各单位落实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工作。
  (二)建筑工地企业组
  由建管科牵头,质安科、市质安监站配合开展。负责协调督促全市建筑工地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的申领。
  (三)房地产销售企业组
  由房产科牵头,协调督促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场所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的申领。
  (四)物业管理企业组
  由物管科牵头,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的新冠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标识申领发放活动,是精准推进疫苗接种工作的重要举措,该项活动持续到2021年9月30日,各工作组及局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落实新冠疫苗接种标识申领发放工作。
  (二)加强督察问责。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工作组、局属各单位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标识申领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作风不实、责任不到位等,导致申领发放工作滞后的单位和科室将予以严肃问责。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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