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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的通告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活动的通告
(2022年11月)


  根据广州市天河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2022年11月26日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信访接待场所、法庭暂时关闭,暂停线下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及现场开庭。开放及恢复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二、线下诉讼服务暂停期间,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以及“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粤公正”微信小程序进行在线诉前调解、立案、缴费、证据交换与质证、开庭、阅卷、申诉信访、案件进展查询;可拨打020-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诉讼咨询。对于不便通过互联网提交立案、信访材料的,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以将有关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或信访办。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一横路9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办,邮政编码:510655,联系电话:020-12368。   三、近期已通知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的,可向承办法官申请在线诉讼。如不具备在线诉讼条件或不宜在线诉讼的,可申请延期。   四、由于疫情防控措施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因紧急情况需要线下立即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拨打值班电话:020-85110052。
  疫情防控期间的措施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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