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民政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民政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广大行业协会商会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利用协会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独特优势,深入宣传全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政策,收集企业关切的急点、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支持行业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企业渡过生产经营难关,实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关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发改办体改〔2020〕175号)(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