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苏州高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度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的通知
苏州高新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度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的通知
(苏高新人社〔2020〕9号)
各用人单位: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苏州市人社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做好2020年度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工作的通知》(苏人保监〔2020〕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0年度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扩大审批范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本年度内均可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经批准后允许综合调剂使用本年度内的休息日。 实行告知承诺。企业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时只需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报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书面决议意见、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告知承诺书等4份材料,其他材料可以免于提交(企业应当具备,并在后续核查时提交),采取告知承诺制。送审材料提交不齐全不规范的,企业应按规定补正。 压缩办理时限。企业提交材料规范齐全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部门办理时限从原法定审批时限20日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办结。 倡导不见面审批。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落实省、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申请办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单位可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进行办理。办理方式一:网上办理链接:http://service.snd.gov.cn/gxqwsbsdt/wsbsdt/AuditTaskListOU.jspx?kind=2&itemtext=%E4%BA%BA%E7%A4%BE&itemvalue=3b1eb87d-9970-42b8-93e6-4607200c003a。办理方式二:“苏州高新审批”官方微信公众号(szgxq_zwfwzx),预约小程序中预约办理。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用人单位,请提前一天通过电话预约,预约咨询电话:68084028,68753027。办理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0号苏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窗口。
附件: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报表(样本)(略)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样本)(略)
3.2020年度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告知承诺书(样本)(略)
4.工会意见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样本)(略)
5.“苏州高新审批”官方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略)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1日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