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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根据国家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疫情防控最新形势要求,现就恢复开展我省教师线下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省“国培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强师工程”省级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校(园)长培训项目承担机构(单位)从6月10日起可根据分级分类的原则有序恢复线下集中培训工作,跟岗学习访学、企业实习实践等分散实施类线下培训项目从9月1日起恢复实施。各地市教师线下培训恢复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疫情情况确定并公布。   二、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协调配合,科学制定本地区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承担机构(单位)扎实做好开展线下培训相关准备工作。   三、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培训机构(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活动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南》(见附件)有关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备齐疫情防控物资。要积极配合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等的消毒工作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根据省或当地防疫部门公布的疫情情况,适时停止高、中风险地区开展和参加教师线下培训活动,确保教师线下培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附件:关于恢复开展教师线下培训活动期间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南
广东省教育厅
202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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