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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住宅小区)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区(住宅小区)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


  当前,全省疫情形势总体稳定,但严防境外输入、内部聚集性疫情反弹的压力仍然较大。特别是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全省大部分县(市、区)降为低风险地区之后,市民群众麻痹松懈思想有所抬头。为切实加强全省社区(住宅小区)管控,进一步强调在全省低风险县(市、区)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地)指挥部要继续做好居民小区管控工作。进出小区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以下统称“三项措施”)要求,三个步骤缺一不可。   二、对不戴口罩、不配合测温、不出示“龙江健康码”的居民,小区防控卡点应拒绝其出入。对违反规定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各街道、社区要开展监督检查,发现执行“三项措施”不严格、不认真的小区物业,应立即责令整改,造成防控漏洞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物业企业和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四、认真落实“龙江健康码”风险人群管理措施,对进出本小区的居民及外来人员进行管控,严格执行亮码通行政策。对“绿码”人员,在测量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无明显症状,并且规范佩戴口罩的,允许自由进出各住宅小区;对违规进出的"黄码”“红码”人员,一经发现,由发现地所处社区移交本地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自理)。   五、各市(地)指挥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居民继续绷紧防疫这根弦,养成少出门、不聚集、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自觉配合小区卡点测温、扫码,自觉佩戴口罩。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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