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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全市服务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全市服务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政办通〔202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全市服务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做好全市服务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通〔2020〕3号)精神,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全市服务行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复工复产条件
  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帮助服务业企业按照“可以复工、有条件复工、暂时不能复工”实行分类精准管理,在严格执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文件要求及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全力有序推进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
  (一)批发、零售、餐饮企业。餐饮企业加大餐桌设置距离,保持用餐间距在1.5米及以上,不得聚餐,可使用外带、外卖或配餐等方式供餐。单位食堂根据需要可以复工,但不得安排集中堂食,可以采取分餐、盒饭、外购等形式保障员工餐饮。批发企业可以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零售企业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7号)执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酒店宾馆。可以复工,餐饮部分须参照餐饮企业复工条件执行,宾馆住宿必须一个房间只安排住一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执行。(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负责星级饭店监管〕、市场监管局〔负责酒店餐饮监管〕、公安局〔负责住宿监管〕、卫生健康委〔负责酒店宾馆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商务服务业企业。已暂停营业的商业企业可以恢复营业。(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交通运输(快递、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原则管理,保障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需要,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专业市场。可以恢复营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金融企业。开放营业网点。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贵港市信联民间借贷服务有限公司可以复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贵港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房地产销售企业。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可以开放商品房售楼处和中介门店(线上经营活动不受此时间限制)。疫情解除前不得举办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仪式等大型群体集聚性活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文化体育娱乐休闲企业。文创企业、文化出版企业、文体制造、文体用品零售企业可以复工。暂停开放公共文化体育场所(馆)、游乐设施,暂停娱乐休闲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暂停营业性演出活动、对外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群众体育活动等群体集聚性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旅游企业。开放户外旅游景区。暂停旅行社组团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社会培训企业。疫情解除前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暂停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科技、信息、咨询、中介服务企业。可以复工。暂停群体集聚性活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其他服务业企业。“五小行业”(小餐饮店、小副食店、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理发店、小家电维修店)、车辆修理、广告公司、诊所、石油、燃气等服务企业可以复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美容美发店、诊所〕、商务局〔负责石油企业〕、城市管理局〔负责燃气企业〕、交通运输局〔负责车辆维修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暂时不能复工的服务业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二、复工复产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原则,压紧压实各方工作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责任要求。
  (一)简化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手续。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通知辖区服务业企业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相关台账备查即可复工复产。企业应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拟定复工复产具体措施。
  (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企业要购置必需的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其他个体户要购置必需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如有条件提倡购买红外线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三)落实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到岗前排查登记,除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返贵后需居家自我隔离观察外,对来自其他地区的职工,只需接受每天的体温检测健康跟踪,不作隔离要求。居民小区、村(屯)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未见异常的一律予以放行。员工持企业开具的工作证明或者工作证,可以作为居民小区、村(屯)的出入证明。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对重点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   三、切实做好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服务保障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服务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项目建设该开工的开工,营业场所该开门的开门,各类服务该开通的开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监督,指导服务业企业按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要求抓好落实,对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审批门槛,要强化企业服务保障,指导服务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联动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清洁消毒到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服务业企业落实好防控措施和主动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帮扶工作,并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尤其是规上企业(名单详见附件)、限上服务业企业(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抓落实)复工复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抓,并负责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力争实现在2月底前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达90%以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缓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点对点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件:2020年贵港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联系复工复产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0年贵港市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联系复工复产任务分解表

序号

单位详细名称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广西贵港市交投市场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

港北区人民政府

2

贵港市农村电力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市国资委

港北区人民政府

3

贵港市金盾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市国资委

港北区人民政府

4

贵港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市商务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5

贵港市铂金会娱乐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6

广西润发通信有限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7

广西贵港市中科曙光云计算有限公司

市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8

贵港市智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9

贵港市港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市公安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0

广西海明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1

贵港市佳兆业文化体育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2

贵港市莲花山墓园

市民政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3

贵港市众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4

贵港市宏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5

广西俊腾劳务管理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6

贵港市一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7

广西华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8

广西贵港市宏泰保安服务业有限公司

市公安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19

贵港市贵联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市商务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20

广西君龙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21

贵港市凤凰庆典礼仪有限责任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

港北区人民政府

22

贵港市四季花田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港南区人民政府

23

广西贵港市龙泉山庄(普通合伙)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覃塘区人民政府

24

广西贵港市恒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覃塘区人民政府

25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覃塘区人民政府

26

贵港市覃塘区荷韵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覃塘区人民政府

27

平南县路宝汽车修理厂

市商务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28

平南县雄森动物大世界有限公司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29

广西宝盈广告有限公司

市市场监管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30

平南县瑞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市民政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31

平南县华辉汽车修理服务有限公司

市商务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32

平南县慧通投资有限公司

市商务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33

平南县德湖山庄

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平南县人民政府

34

桂平市蓝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市公安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35

桂平市非凡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36

桂平市华纳兄弟影城有限公司

市委宣传部

桂平市人民政府

37

桂平市灏福园开发有限公司

市民政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38

广西桂平市金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39

桂平市昭恩殡仪服务公司

市民政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40

广西海华建设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桂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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