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布日期:2020.06.12
- 施行日期:2020.06.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和当前就业形势,为做好有序开放线下招聘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意,现将《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2020年6月12日
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
为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确保线下招聘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适用范围
本工作方案适用于经各级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在我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和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工作流程
(一)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公共机构后经营性机构、先市属机构后区属机构”的原则,分批组织实施。从6月15日开始,先选择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6月20日起,再组织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暂不组织赴市外、省外和国境外开展线下招聘活动。
(二)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需向市人社局提交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控承诺书,并提请进行审查验收。市属其他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向其主管部门、区属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企业登记所在地)需向各区人社局提交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控承诺书,并提请进行审查验收。
(三)各区人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照本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各机构线下招聘场所进行现场验收,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机构,可逐步恢复线下招聘服务。恢复线下招聘服务的机构名单,由各区人社局核准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人社局备案。 防控措施
(一)严格出入管理
各机构要确保机构入口处人员不拥堵、不聚集、不逗留。坚决做到未经预约,求职者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机构员工和求职者、招聘人员进入招聘场所,一律要进行体温检测,查询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入原因等,做到逢人必检。
(二)精准掌握员工健康信息
各机构要建立员工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建立健康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员工每日健康状况和返回机构前14天的动向,落实检测措施,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三)严密组织线下招聘活动
严格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要求,做好线下招聘的准备工作、组织实施和收尾工作,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形成线下招聘工作的有效闭环。
(四)设置临时隔离室
要加强督导检查,指导机构开展日常防控工作,确保机构防控措施到位。各机构在属地疾控中心指导下,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要求,划定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临时隔离室,用于发热人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
(五)开展全员教育培训
各机构要落实全体员工“传染病法律法规、新冠肺炎基本知识、防控核心知识、防控策略、应急处置流程、日常防控操作规范、消毒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管理、心理危机干预”等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线下招聘活动。向从事线下招聘活动的员工发放防控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册。
(六)加强重点群体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服务
各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重点群体人员和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员工的健康管理。
(七)做好防控物资保障
各机构应至少按照每人每天1个口罩的标准,为员工上班期间提供口罩保障,并准备应急备用口罩。教育员工科学、规范佩戴口罩;配置足够数量的额温枪,有条件的要配置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并储备足够的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药品和器具等防控物资。
(八)加强环境整治和重点场所通风消毒
各机构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加强招聘场所的通风,对人员可能密集且自然通风不足的场所进行改造,安装机械通风装置,确保通风条件良好。规范空调使用,开启空调的同时应适当打开门窗,加强空气流通,每天应定时暂停使用空调,直接开窗通风,早、中、晚至少各1次,且每次不少于1小时。
要对招聘场地、会议室、临时隔离区、厕所等重点场所,空调系统、招聘用具等重点设备按要求进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设备的管理措施。机构内洗手设施应充足,洗手设施安放在招聘场地、会议室、临时隔离区、厕所等入口处,布局合理,配置足够的洗手液、皂液器等。
(九)严格管控用餐
各机构一律不得组织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求职者集体用餐。
(十)开展疫情防控演练
组织开展线下招聘工作前,市直主管部门和各区人社局组织指导各机构至少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1次应急演练,确保人社局(主管部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疾控中心-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沟通顺畅,确保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工作内容和流程。
(十一)加大机构常见急性传染病防控力度
各区、各机构在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要重点关注流感、诺如病毒感染、登革热等传染病,科学区分新冠肺炎与常见急性传染病,切实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保障员工和求职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其他要求
(一)压实属地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各区人社局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纳入属地、行业防控工作体系,指导各机构制定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线下招聘活动开展条件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各机构要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属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的沟通联系,在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和疾控部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防控制度。各机构要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健康管理制度、线下招聘活动证明查验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
(三)细化应急流程,畅通应急处置绿色通道。各区人社局和各级主管部门要强化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流程,确保应急处置绿色通道畅通。线下招聘活动中人员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可疑症状时,应立即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活动工作指引》做好病例排查、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关注员工健康,规范信息报送。各机构一旦发现聚集性发热情况或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2小时内须向属地人社局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每天及时、规范报送疫情发展变化情况。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指引
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经各级编制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在我市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和在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活动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防止疫情传播,确保线下招聘活动安全。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公共机构后经营性机构、先市属机构后区属机构”的原则,分批组织实施。6月15日起,选择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作为试点单位;6月20日起,再组织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施。暂不组织赴市外、省外和国境外开展线下招聘活动。 线下招聘会疫情防控措施
(一)准备工作
1. 落实防控工作职责。机构举办者为第一责任人,机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需了解掌握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配备相关防控设备,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各项防控工作职责。
2. 提前谋划招聘安排。各机构要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制定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和安全防控承诺书,报请各级人社局或主管部门审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各机构应根据行业和企业用工需求的轻重缓急程度,按规模从小到大、逐次、错峰等方式,统筹安排线下招聘活动,做到工作有预案、防控有措施,疫情防控和招聘服务两不误,有力推动稳就业、保就业的各项工作。
3. 明确开展线下招聘活动的基本条件。各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市人社局《关于有序开放人力资源市场线下招聘工作方案》的规定,坚持“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经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区人社局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线下招聘活动,并做好备案和台账管理工作。
4. 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整治。各机构的线下招聘场所按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临时隔离区,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足够的消毒药品和器具,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开展消毒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始招聘活动前要对场内所有桌椅、公共用具、门把手、厕所、电梯、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区域)的环境卫生开展全覆盖消毒和整治。
5. 实施预约登记制度。线下招聘活动一律实施入场前预约登记制度,各机构应在招聘活动举办前通过官网、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告知求职者实施预约的方式,严格控制每场次活动参会人员数量,确保实行“先预约,后进场,不预约,不进场”。
6. 合理安排招聘场地。线下招聘活动应优先选点在通风良好的户外举办,确需在室内举办的,须选通风良好、空调通风系统符合要求的场馆举办,并确保提前2小时进行通风和消毒。
(二)组织实施
1. 严格控制现场人员密度。举办线下招聘活动,招聘场所区域内在场求职人员数不得超过正常招聘会高峰时人数的30%,进场人数应严格控制在限定人数以下,室外线下招聘人员密集程度不得多于每平方米1人,室内线下招聘人员密集程度不得多于每平方米0.5人。同时,采取限流、疏导等措施限制人员入场流量。设置合理的人员出入路线,并设置分流区域,分流区域应按照人均间隔1米以上的标准设置。当要求进场人员大于限定人数时,应指引求职人员在分流区域等待,待现场区域人员密度减少后方可放行入场。分流区域人员超过规定密度时,应及时疏散,确保符合要求。
2. 强化室内通风。主办方应使场所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改版)》执行。
3. 实行“亮码”通行。招聘活动现场应在入口处设置一米线和疫情防控监测点,进入人员均需出示“粤康码”“穗康码”,或使用“穗康”小程序扫码,同时登记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待工作人员查验后进行测温,符合体温要求(37.2℃及以下)的予以通行。无健康码或健康码为黄色或红色者,不能进入;监测点应设立疑似症状应急报告电话,当进场人员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应按照本指引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理。
4. 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应监督提醒所有在场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减少面对面交流,需要交流时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间距,并在招聘流程完成后及时离场。
5. 保持安全距离。招聘会场,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招聘摊位设置要保持安全的距离,实行单人单桌、人均间隔1米以上。预留求职者排队位置,且一次只能面试1名求职者,其他人员排队等待,不扎堆、不闲聊。
(三)收尾工作
1. 规范垃圾收集处理。招聘会现场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设置专用垃圾桶收集使用后的口罩,经消毒后作为其他垃圾处理。
2. 加强环境清洁消毒。会后对卫生间、楼梯间、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相关操作应严格按照广州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最新工作指引执行。
3. 认真做好信息统计和报告工作。举办线下招聘活动的机构需要认真做好每场次招聘活动的求职人员入场情况的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体温记录、求职意愿、应聘岗位等)。各单位要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场招聘结束后向主管部门或所在区人社局报告。对出现疫情风险的,除按疫情防控程序向相关部门报告外,还要及时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应急处置
(一)发现可疑病例或散发病例
1.对机构员工、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体温超过37.3℃(含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不得上岗,应佩戴口罩、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近就医,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拨打12320或主动联系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医疗机构要求处理。
2.对进入招聘区域人员体温超过37.3℃(含37.3℃)的求职者,不提供招聘服务,不准进入招聘区域,立即指引其到发热门诊就近就医,指引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报、拨打12320或前往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根据排查结果,按医疗机构要求处理。
3.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4.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省和市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住所、经营场所等疫点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5.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生活、经营区域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经营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业等措施。
(二)出现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生活、经营区域实施硬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