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体育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体育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京体产业字〔2020〕8号)
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各市级体育行业协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精神,进一步减轻疫情对首都体育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加大减免补贴力度
1.对滑冰滑雪场所水电成本实施财政补贴。根据《北京市体育局关于申请受疫情影响滑冰滑雪场所水电补贴的征集公告》,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滑冰滑雪场所经营企业的水电消耗成本进行财政补贴,降低损失,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市体育局将加快申请材料的复核,尽快发放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2.减免体育行业协会中小微企业会员会费。根据体育行业协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按规范程序适当调整体育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中的中小微企业会员2020年会费收取时间和标准,推迟会费缴纳时间,并酌情予以减免会费,协助企业共渡难关。(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3.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新建体育场馆给与经费补助。依据《北京市新建体育场馆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京体产业字〔2019〕35号),尽快发布2020年新建体育场馆补助申请征集公告,抓紧受理对民营企业投资新建的体育场馆补助申请。应对疫情影响,适当放宽补助条件,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在建成后即可提出复核申请,缩短补助申请周期,让投资企业尽快拿到场馆建设补助资金。(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4.暂停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事项的实地核查。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的事项,全部改由通过网上办理。鼓励符合条件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审核换证。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申请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换证的企业,可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办理。(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5.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体育赛事服务购买力度。强化落实年度预算内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关规定,预留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在2020年计划举办的市级及以上财政资金支持的赛事活动中,选取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参与赛事活动景观搭建、场地布置、酒店接待、新闻宣传、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市场推广等组织运行工作。在发挥中小微企业专业优势,不断提升赛事活动品质的同时,帮助企业增强服务能力,树立形象,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6.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结合冬奥热点和全民健身热潮,为中小微企业与体育部门和项目协会“牵线搭桥”,丰富办赛主体,举办各类具有区域特点的赛事活动,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促进体育消费。针对中小微企业举办的赛事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办赛指导、裁判员选派等服务,鼓励体育系统内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面向中小微企业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给予场地费减免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7.延长冰雪体验券公益课时间。对第六届北京市民快乐冰雪季系列活动中受疫情影响未及发放的冰雪公益体验券和未及安排的冰雪公益体验课,延后发放和安排,其中涉及冰上和旱雪的项目在疫情结束后及时安排,涉及雪上项目(除旱雪)的延期至2021年3月。(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保障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按时复工。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对公共文化场所、休闲健身场所、娱乐场所或旅游场所疫情期间营业的规定,确定彩票销售场所的营业时间。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提供防疫物资,帮扶指导销售网点达到规定的开门销售条件和营业防护要求,提高疫情防护能力,避免因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对销售产生的不利影响。广泛开展体育彩票公益属性和用途宣传,维护“负责任、可信赖、健康持续发展”的国家公益彩票形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9.进一步放开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机构准入机制。改革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机构认证制度,推进试点公示制度,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进入培训市场。为本市体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支持“互联网+体育”应用
10.促进全民健身消费,完善补助政策。举办“惠民体育行动”,向各区征集旱雪场(室内滑雪馆)、滑冰场、游泳馆和健身房四类体育经营场馆登录“北京健身汇”微信小程序平台。通过小程序平台向北京地区用户免费发放10万张合作体育场馆电子体验券。用户可凭领取到的电子体验券前往指定场馆使用,参与相应体育项目的体验。推动市民广泛参与全民健身,带动体育消费,推进体育产业迅速恢复良好发展态势,扶植体育中小微企业迅速恢复活力。(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各区体育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燕山体育运动中心)
11.鼓励利用互联网开展线上体育赛事、培训活动。创新办赛思路,发挥“互联网+体育”的作用,联合相关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网络信息类、科技类企业举办电子竞技、桥牌、极限运动、马拉松、健身、操舞和球类等网络赛事,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各类平台资源,发起并组织科学有效、简便易行、极具参与性和趣味性的居家健身项目线上比赛。与中小微企业合作开展裁判员网上培训,选取中小微企业共同搭建裁判员网上学习平台,为裁判员提供更加便捷的学习和培训服务,实现在线学习、培训、考核等一体化功能。(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关于体育企业减免房租、延迟缴纳保险、信贷投放等措施,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执行。如国家、北京市相关部门出台减免房租、延迟缴纳保险、信贷投放等最新政策,覆盖现有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措施适用于符合国家统计局《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且在北京注册的体育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文中具体措施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等原因政策措施不再有必要性的自然失效)。
北京市体育局
2020年3月13日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