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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特大雨雪凝冻灾害后卫生应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做好特大雨雪凝冻灾害后卫生应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黔卫发电〔2008〕21号)


各市(州、地)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随着我省特大雨雪凝冻灾害后气温回升,以呼吸道传染病为主的传染病发生的风险增加。为了加强对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后卫生应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加强发热门诊的管理,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发热门诊和传染病定点医院,切实承担起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灾害可能导致的呼吸道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要求,督导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规范、完善发热门诊。发热门诊要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特别是经过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培训的高年资内科医师。对病人要进行认真筛查,并设立观察室。定点医院要成立以呼吸、感染、儿科、检验科、院感、影像、中医、ICU等专业组成的医疗救治小组,负责以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和确诊病人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的诊断治疗任务。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发热、咳嗽等流感样症状就诊病人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人的预检和筛查,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传染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要注意询问流行病学接触史,对发病前二周内曾到过或居住在禽流感疫点的流感样病例,不能排除人禽流感的应立即转发热门诊诊治。发热门诊应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接诊后应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立即采集病人的呼吸道样本(如咽、鼻拭子或气管吸取物)和血液等样本。有条件的地区在24小时内,没条件的地区将呼吸道样本保存于-700C、血清标本保存在-20°C以下冰箱内,并于采样后48小时内低温运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相关实验室检测,以明确病源学诊断。对病人要采取相应治疗措施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应及时转至定点医院治疗。
  医疗机构必须及时按《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人禽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疫情,并按要求进行网络直报。
  定点医院要对人禽流感为重点的呼吸道传染病采取隔离治疗,并采集标本送指定实验室进一步检测,重症患者及时进入重症监护病房救治,要千方百计提高抢救成功率。住院患者和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预防措施,防止医院内感染发生。
  流感样病例处理流程见附件。   三、对高度怀疑呼吸道传染病的病例,转送由接诊单位或急救中心承担,转送过程中司机和医务人员要采取标准的预防措施。   四、医疗机构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疗机构)要做好医务人员以人禽流感防治知识为主的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人禽流感的认识水平,掌握诊疗原则,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培训情况的督导检查。   六、各市(州、地)、县(市、区)已经成立的医疗救治专家组,要进一步完善,要由呼吸、感染、重症监护、儿科、检验、影像、院感、中医等专家组成,负责技术咨询、医疗救治指导和培训工作。   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贯彻落实。   八、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依法报告传染病疫情,加强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确保各项传染病控制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城镇市政集中式供水、农村自抽水、饮用水井等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检查,确保受灾地区的饮用水卫生;要加大餐饮业、学校集体食堂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购买、加工死因不明的畜禽制品,预防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附件:流感样病例处理流程(略)
贵州省卫生厅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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