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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情况报告的通知
(宝政办发〔2003〕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情况的报告》,请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加强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全市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OO三年九月十九日

宝鸡市审计局关于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
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审计情况的报告

  根据陕西省审计厅、发展计划委员会、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转发《审计署、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的通知》(陕审发[2003]61号)精神,我市及时抽调34名审计人员组成13个审计组,对全市县级以上财政、卫生、民政部门和部分医疗、防疫机构等相关单位非典型肺炎防治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疫情。为了加强全市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县区于4月下旬成立了防治非典型肺炎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财政及时拨出专项资金,市、县区政府动员社会各界捐款捐物,为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提供了财力物力保证。从这次审计的情况看,至8月底,全市防治非典型肺炎专项资金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做到了专款专用。

  一、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的筹集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先后拨付到卫生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等单位资金481.2万元。分别为:市级168万元;金台区38.5万元;眉县38.2万元;凤翔县37万元;太白县35.8万元;凤县34.7万元;陇县30万元;渭滨区27.5万元;扶风县20万元;岐山县15.2万元;千阳县13.3万元;麟游县12万元;陈仓区11万元。
  全市民政、卫生等部门共接受社会各界捐款282.21万元,其中:陈仓区75.5万元;市级52.1万元;千阳县40万元;陇县36.46万元;眉县33.9万元;凤县20万元;凤翔县10.63万元;渭滨区6万元;岐山县2.9万元;太白县2.1万元;金台区1.42万元;扶风县1万元;麟游县0.2万元。
  全市民政、卫生等部门接受社会捐物折价41.84万元,具体有:(1)防护服210套,折价95 000元;(2)消毒液等1122件,折价28 000元;(3)洗衣粉、毛巾、肥皂等折价15 000元;(4)西凤“友缘”水900瓶等折价45 000元;(5)“蒙牛”纯牛奶、矿泉水、饮料折价38 850元;(6)红外线额头温度计8只,折价11 840元;(7)IP卡、电话折价6 060元;(8)其他物品折价178 650元。   二、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防治“非典”专项资金按实际使用分类
  全市防治“非典”资金实际支出2500.21万元。其中:⑴改扩建和改造费用支出163.68万元;⑵急需医疗设备购置640.3万元;⑶医务人员补助256万元;⑷救治费用59.46万元;⑸防护设备及物资321.5万元。⑹应急物资储备91.2万元。⑺患者和疑似病人家庭生活救助20.4万元。⑻城乡困难群体防护用品购置84万元。⑼防疫疾病控制工作267.3万元。⑽其他支出324.1万元。⑾医院、教育、公交等部门用于改建防治病区、购置公共场所预防药品等垫支196万元。
  (二)防治“非典”专项资金按最终使用单位分类
  全市防治“非典”实际支出的2500.21万元资金,按最终使用单位分为:(1)医疗机构支出1538.79万元;(2)防疫疾病控制机构支出155.28万元;(3)学校支出93.09万元;(4)街道、乡镇支出312.66万元;(5)交通运输部门支出23.87万元;(6)市政公用部门支出5.6万元;(7)指挥协调机构支出316.72万元;(8)卫生部门支出54.2万元;   三、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一)防治“非典”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产权不独立。
  审计发现,市、县区防治“非典”专项资金均未单独开户核算,形成的防治“非典”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未经审批直接记入了卫生部门的固定资产账。
  (二)防治“非典”资金仍有缺口
  从这次审计情况看,我市防治“非典”专项资金用于医院、急救中心、防疫等单位支付的改建、改造费用和购置急需医疗设备、病人救治费用等支出2500.21万元,财政部门实际拨付481.2万元、社会各界捐款282.21万元,现仍然存在1736.8万元的缺口。   四、审计建议
  (一)要提高卫生防疫意识,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工作。今年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建议卫生等有关部门并动员全社会进一步提高卫生防疫意识,继续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整合卫生资源,健全疫情信息网,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提高我市抵御疫情和疾病的能力。
  (二)要弥补资金缺口、适当增加政府投入。针对目前防疫工作中财力不足,缺乏应对重大疫情的人力和物资准备的情况,建议市、县区政府适当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提升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并请政府及财政、卫生等部门及时向省级财政申请,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给予支持,以解决我市防治“非典”时期已形成的1736.8万元资金缺口。
  (三)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防治“非典”期间,用防治“非典”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各级会计核算中心要设置专户进行核算;各级卫生、防疫、医院等部门,对形成的固定资产,应进行清理,并设置专户加强管理。所有固定资产的最终产权归属,应报经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资产划拨或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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