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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沐浴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沐浴行业防控指引(2022年5月版)
(本指引由市商务局制定并解释,由市疾控归口并发布)


  为有效防范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从严做好沐浴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满足市民生活服务需求,制定本指引。本指引适用于本市沐浴行业企业及其门店。
  1.沐浴行业协会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企业诉求,主动做好服务,指导各会员企业按照本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和经营活动。   2.沐浴企业要根据本市防控工作机构及商务、疾控等部门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健康培训。   3.沐浴企业应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员工应科学佩戴口罩,正确使用防护物资。   4.员工身体健康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建议佩戴N95或KN95口罩,服务前后要对手部充分消毒。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应做好自身消毒、清洁。   5.加强经营场所通风、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加强集体宿舍管理,做好防护和定期消毒。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使用全新风运行,每周进行关键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   6.落实单位和员工健康监测报告制度,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积极动员和组织员工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抗原检测。   7.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旅居史,或者与目前国内已报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8.沐浴企业应对客用浴服、毛巾、洗浴按摩用具应一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鼓励客人自带用品。   9.在门店入口处设专人对每名进店人员测温、扫健康码、查核酸,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为“未见异常”、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者,方可入店。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宝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10.顾客较多时,应提醒顾客保持正常社交距离。适当缩短在密闭空间操作的助浴、按摩等服务时间。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交谈,尽量避免客户长时间逗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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