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关于暂时关闭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 制定机关: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 公布日期:2020.02.01
- 施行日期:2020.02.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关于暂时关闭信访接待场所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我市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北京市信访办关于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告知。
停止接待期间,我委局继续办理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日
北京市门头沟区民政局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