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汛救灾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宜府办函〔2013〕2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临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办发〔2013〕46号)精神,为防范我市可能出现的新一轮强降雨影响,切实做好防汛救灾中的卫生防疫等有关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做好卫生防疫、伤员救治、保障食品安全等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疾病监测,及时果断处置
各地要组织做好防汛救灾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重点加强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要高度重视霍乱、痢疾、伤寒、感染性腹泻等灾后和夏季易感传染病的信息收集、分析和研判,密切关注动态,及时了解本地及周边出现的灾情、伤情、疫情、病情等信息。对出现的各种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发现并迅速处置。 做好救治伤员准备,确保救治效果
各地要做好救治伤员准备,全力做好伤员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对危重伤员要按照“四集中”(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进行救治,千方百计减少因灾死亡和因灾致残。灾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医疗巡回小分队,深入受灾乡镇和村社开展医疗巡诊。要在灾民集中安置点开设临时医疗点,为受灾群众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各地要组织卫生、工商、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防止病死家畜家禽和被洪水浸泡后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流入市场,严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环境保护、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饮用水供应及检查监测,及时互通信息,督促指导各地确保集中式供水和临时供水水质达标,加强对自备水、井水、分散式供水采取消毒措施,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狠抓环境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各地要组织群众广泛开展以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群众运动,全面清除生活垃圾,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加强灾区污染源处置,对灾区公共场所、临时垃圾点、厕所及周边环境等实施科学规范的消杀灭和其他卫生处理。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编写通俗易懂的健康教育资料,宣传灾后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知识,提高受灾群众对灾后常见病的自我防护能力。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地要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好卫生防灾减灾工作,并结合当地灾害特点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综合治理,确保医疗卫生服务有序开展。对受灾严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当地统一安排下设立过渡性医疗服务机构,尽快恢复计划免疫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等工作,加快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维护灾区稳定。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要充分认识我市面临的严峻形式,把做好汛期防疫等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坚持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坚决把各项部署贯彻到最基层,落实到具体人,对组织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查处。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
201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