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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业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畅通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渠道
  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已经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级自然资源和林业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互联网全域申报和远程申报审批的通知》要求,加强业务督导,指导申请人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和省自然资源行政许可远程申报系统申报,减少群众向办事大厅聚集,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速办事”。   二、确保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咨询到位
  省自然资源厅已于1月31日公布了咨询电话,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咨询行政许可业务的,可及时通过电话联系咨询。各市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业务咨询事项答复到位。省级咨询电话:0531-81691819(地质矿产)、0531-88583579(土地预审、规划选址)、0531-88583550(测绘)、0531-82083153(林业、野生动植物)。   三、保障疫情防控特需事项及时办理
  针对疫情防控急需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坚持特事特办原则,开通绿色通道,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审批方式,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对符合要求的以最快速度办理许可,尽最大努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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