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外地来我省人员管理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外地来我省人员管理的通知
当前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迎来流动人员返回高峰,为全力做好黑龙江省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外地来我省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和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不需要隔离医学观察。 外省进入我省人员须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主动申领“龙江健康码”,获得出行、复工等资格。来自湖北省和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为红码,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为黄码,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为绿码。获得绿码的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以下几类黄码人员(体温37.3℃以下、无其他相关症状)可给予免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一)对持中风险地区输出地健康证明的人员,可不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二)对于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复工复岗的人员,如果能够提供14天内无新增确诊病例精准管控区域内旅居史的相关证明,可不再实施隔离医学观察。
(三)对于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复工复岗的人员,企业如具备集中工作条件的,要进行封闭管理,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可边观察边工作。 有关要求
(一)具备免除隔离条件的中风险地区返回的复工复岗人员(体温37.3℃以下、无其他相关症状),自到达我省之日起14天内除上下班外不得外出。
(二)特殊场所、特殊岗位(如养老机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工作人员)的返回人员,不论黄码和绿码,一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