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地过年群众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就地过年群众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直各机关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我国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有利于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就地过年群众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有效落实,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开工复工平稳有序,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分类精准施策,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疫情高风险地区的青海籍群众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就地过年,把人员流动降到最低,防止因人员流动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疫情中风险地区的青海籍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需要出行的,需经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批准;低风险地区的青海籍群众及省内群众倡导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引导外地农民工、尚未离校的师生就地过年。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丰富节日供给,满足群众物质文化精神需求。各级商务、市场监管、发展改革、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全力保障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肉架子”供应充足,丰富肉、蛋、奶、水果、蔬菜、米面、粮油等必需食品供给,做好市场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有序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等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物资生产正常、运输畅通、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可靠,全面保障城乡居民过节需求。大力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确保重要商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平稳运行。各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要进一步增加网络、电视、广播等文化体育节目供应。依托现有文化馆站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和线上图书馆、线上文化馆等,通过资讯、慕课、专题片、微视频、线上直播录播,以及网络课堂、掌上阅读会、远程文献传递等多种方式,推送内容丰富的线上文艺演出、文化展览及在线阅读等文化服务,鼓励提供免费流量、网络视频APP限时免费电影放映等线上服务,丰富人民群众节假日期间的精神文化生活。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等公共活动场所要在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保障开放时间,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持续加强预约管理、引导错峰出行、优化管控措施,提倡“云直播”“云游青海”等线上旅游方式,引导旅行社推出短途游、周边休闲游及省内自驾游精品线路等种类丰富的旅游产品,更好满足群众旅游休闲需求。 用心用情用力,扎实做好就地过年群众管理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保障能力,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作用,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入户调查力度,充分了解就地过年群众需求,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劳动就业、物业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及时回应和满足就地过年群众需求。各级民政部门、群团组织要扎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和关爱服务,将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金、“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等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密切关注食品等物价波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大主动发现力度,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大保障范围;全面开展城乡困难老年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妇女和儿童、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以及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群体排查走访,了解掌握困难问题,提供针对性帮扶、救助、关爱或服务。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对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安排好住宿、洗浴、饮食等保障工作,配发防护用品,确保师生食宿无忧,温暖过年。组织力量及时排查、排除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为师生提供安全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用气、用工、物流等要素保障,配套做好医疗卫生、治安消防、公租住房、教育培训等公共服务保障。 强化运输保畅,确保群众出行便捷和货运物流畅通。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物流配送服务,重点保障应急物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要坚决打通“最先一公里”,纠正简单“封路”“封村”等过激做法,保障农产品、原材料、产成品无障碍运输;要坚决畅通“中间一公里”,将农产品、重要物资运输纳入“绿色通道”保障,确保货物运输便捷高效;要坚决疏通“最后一公里”,优化城市货车通行管理,适当放宽货车进城条件,畅通城市物流配送。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城市公交、道路运输、出租汽车企业根据需要合理调整运力和运营时间,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运力投放,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铁路、民航等部门要优化售票组织,推广应用电子客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调整实施票务退改签政策。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客运枢纽站场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要求和客运服务标准,积极关爱帮扶重点旅客,开通无健康码通道,便捷老年人出行。各地区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全力为邮政快递企业收投服务、车辆通行等提供便利,在强化邮递员、快递员健康防护管理基础上,允许其进入小区、社区、物业等管理区域进行末端收投,推动实现邮政快递寄递服务“最先和最后一公里”畅通。 保障合法权益,确保群众和企业就地安心过年。各级党委、政府要引导务工人员留在就业地安心过年,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和集体过年活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相关政策。要指导企业稳定就地过年职工的劳动关系,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要畅通劳动维权渠道,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民政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失业农民工、未参保失业人员等困难对象,在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难关。各级公安、司法、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努力化解和消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各类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鼓励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安排文化娱乐活动等措施,落实好工资、休假等待遇保障,吸引职工就地过年、在企休假。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落地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统筹做好春节假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完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要充分保护和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对城乡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值加班补助。坚持从实际出发,力求政策措施务实精准,体现人文关怀,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安全过好年。各级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关心关爱群众就地过年等方面采取的措施,积极报道节日期间坚守岗位、志愿服务、互帮互助的暖心感人事迹,密切关注热点问题,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中共青海省委办公厅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8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