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举措的通知

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举措的通知
(浙民基〔2020〕15号 2020年2月20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激励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举措的通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