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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运行有关工作确保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民生保障不受影响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经济社会运行有关工作确保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民生保障不受影响的通知
(青政办发明电〔2022〕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保障我市疫情防控转段平稳有序,加强政策激励和制度保障,确保企业不停产、项目不停工、民生保障不受影响,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首季良好开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企业生产
  (一)强化企业稳岗。鼓励市外员工留青,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要广泛开展慰问活动,各级群团组织、商会、协会组织要开展“送温暖”活动。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增加佣金比例、设置跑单奖励,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提供必要的餐饮保障,发放防寒保暖工装及用品等。支持员工节后加快返岗复工,加强与劳务输出地的对接和协作,提供“点对点、一站式”返岗复工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深化“抢订单拓市场”海外系列商务活动,鼓励企业一季度赴境外参加展会抢订单,对企业参展费用予以资助。加大RCEP交流合作支持,引导外经贸企业赴RCEP其他成员国开展重要商务活动,对相关企业商务人员国际段机票予以补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企业生产保障。强化产业链供应链保障,支持企业做好原材料、零部件储备和产品适度备库工作,提前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需要,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企业融资保障,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用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指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小微信贷支持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强化水电气热保障,各地与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部门要全面排查辖区内相关设施及管道线路状况,及时排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节前节后生产不断档、随时可开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民营经济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帮助企业减负降本。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参保单位可申请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职工医疗保险降费政策,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照8%执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维护企业和员工权益。加大对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整治力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春节期间安排员工正常工作的企业,应严格执行工资支付规定。对确因经营困难造成工资拖欠或难以及时支付的,要动用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及时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依法依规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力保障项目建设
  (一)提速手续办理。全面摸排拟新开工的省、市重点项目立项、土地、规划、能评、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需求,建立台账、列明节点、压实责任、跟踪督办。协调各环节审批进程,利用“绿色通道”“并联审批”等机制,提高办理效率;发挥“数字青岛”建设成效,在线办理各项手续,做到“空间无限制、假期不停歇、服务无断档”,为项目尽早开工提供有力支撑,争取一季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在建率超过70%。(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海洋发展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速推进项目。提前统计春节期间钢筋、水泥、混凝土、砂石等建筑材料需求量,统筹协调项目施工和建材供应。对2022年建筑业产值过亿元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0%的,给予市场主体考核加分。对2023年省、市重点项目给予适当激励,其中,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春节期间不停工、日均施工人员100人以上、一季度完成投资排名全市前50位的结转续建重点项目,分档给予施工单位资金奖励(前20位奖励20万元、第21-50位奖励10万元);对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按计划或提前实现新开工并纳统的重点项目,给予项目业主单位资金奖励10万元;同一项目,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奖励资金由市与区(市)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保障市场供应
  (一)做好市场保供。健全完善市、区(市)两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预案,及时高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市场波动,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精心组织春节期间的蔬菜储备及市场投放工作,确保满足节日需求和应急调用需求。(市商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惠民促销。春节期间发放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重点投放零售、餐饮、家电等行业,激发消费意愿,回暖消费市场。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发放文旅消费券。(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支持企业外摆及促销活动。允许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企业在指定时间段依法依规开展临时外摆。允许住宿餐饮企业利用自有场地依法依规开展线下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必要时可依法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以及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悬挂、张贴宣传品。(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力保障物流畅通
  (一)保障重要物资和产品运输畅通。加强粮油肉奶蔬菜、能源、矿石等重要物资和初级产品的运输保障,做好应急物资、民生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物流配送“绿色通道”持续畅通。“两站一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制定分类应对预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持续提供快递服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对邮政快递企业上岗工作的一线人员每人每天补贴100元,补贴资金由市与区(市)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保障防疫物资
  加强防疫物资统筹调度,抓好医疗物资生产调配,丰富医疗物资供给类型,畅通医疗物资物流渠道,切实做好生产保供工作。支持企业加强解热镇痛药、口罩、抗原试剂、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储备,保障正常到岗一线人员合理物资需求和就医用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实施。全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有关工作在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发布政策兑现细则,摸清行业底数,锁定补贴范围,细化操作流程,明确市、区(市)两级财政资金,确保相关政策第一时间落地。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市场主体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各区(市)政府可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能。各企业要配合政府落实相关政策,相关补贴资金要第一时间直达一线人员,严禁挪用、非法侵占补贴资金。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相关部门要针对疫情渡峰期间可能出现的物流障碍、施工材料不足、流动资金短缺、员工队伍不稳定等情况,提前制定预案,帮助企业和重点项目单位解难点、疏堵点,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企业提前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规范执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强化动态监测。从即日起,实行稳岗留工有序运行周调度,各有关部门每周向指挥部办公室经济运行组报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四上”企业连续生产情况。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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