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逐步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通告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逐步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通告
(2020年2月24日)


  按照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精神,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正常生产秩序,现就杭州市财政局逐步恢复窗口现场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起,恢复财政票据、会计服务窗口现场服务。
  2.所有恢复的窗口业务,统一实行“先咨询预约、后现场办理”的服务模式。请按预约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尽量减少在窗口现场的滞留时间,并自觉佩戴口罩,出示杭州健康码(绿码),配合做好身份确认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
  3.为降低窗口人员聚集风险,倡导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自助机、网上支付大厅、杭州财政办事E平台等开展“网上办”“移动办”“自助办”。
  杭州市财政局窗口预约(咨询)电话

序号

窗口

预约(咨询)方式

预约办理地址

1

财政票据

0571-87715050

QQ群:205529878

中河中路152号203室

2

会计人员服务

0571-87044124

光复路113号2楼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