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消毒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关: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2.04
- 施行日期:2020.02.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
我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居住过的场所现场终末消毒工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由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消毒,或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其进行消毒处理;全市各地、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广大居民家庭的消毒工作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请有需求的单位和人员及时与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消毒技术指导专班人员联系。
附:各地消毒技术指导专班联系方式
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2020年2月4日
各地消毒技术指导专班联系方式
随州市、曾都区:金晓舟13886873119、段宏15172766626、朱建华13597839346、张志保13774117905
随县:潘义斌18872988733、肖雄 15826755828
广水市:肖军13217220008、余文华18186581161
随州高新区:罗红明 13317596959、 舒传波13317590722
大洪山风景名胜管理区:胡安云13317595808、周炎 1827151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