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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我院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排期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诉讼活动统一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审理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我院将与相关案件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逐一联系落实上述事项安排。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四、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执行案件财产网络查控处置力度,积极采取委托执行、协作执行等措施,部分案件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交通关停及防疫措施影响,敬请谅解。   五、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12368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公众号、海淀法院自主立案服务号、北京海淀法院诉讼和执行服务号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交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2号,邮政编码:100080,收件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10-62697289。   六、即日起暂停现场档案查阅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网上查档服务照常进行。如有查档需求,可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入导航栏中“诉讼服务”板块下的“网上阅卷”服务,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以供审核。档案管理人员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信息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收到阅卷审核结果通知,从而实现查阅、下载、打印卷宗等服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到我院查档的,可电话咨询、预约。联系电话:6269724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3:30-18:00。   七、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我院的,请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务请先行就诊。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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