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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的通知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的通知


各(市)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我省商贸服务行业尽快有序复工复产,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商贸服务业开复工负面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棋牌室、游艺厅、网吧、KTV歌厅、酒吧、舞厅、公共浴池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的经营性场所暂缓开复工外,其他达到疫情防控要求的,可自行恢复运营;列入其他服务行业目录的一般性行业,包括大型商场、餐饮、住宿、理发、洗染、药品流通、电子商务、汽车销售4S店,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人像摄影等,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取消备案、承诺制,可以直接开复工。药店恢复店内柜台式或开架式销售。
  各市(地)要严格执行省级负面清单。
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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