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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辽交发展〔2020〕25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省交投集团: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转发给你们,抓好贯彻实施,并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应急运输保障电话24小时畅通,细化工作处理措施,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
  附件:1.全省各市应急物资运输电话
  2.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37号)(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日

  附件1:

全省各市应急物资运输电话

序 号

市 别

联系电话

1

沈 阳

024-23922887

2

大 连

0411-84326182

3

鞍 山

0412-5893040

4

抚 顺

024-57505109

5

本 溪

024-43883136

6

丹 东

0415-3139651

7

锦 州

0416-3887031

8

营 口

0417-2804657

9

阜 新

0418-6626960/89

10

辽 阳

0419-2279007

11

盘 锦

0427-2860619

12

铁 岭

024-72813030

13

朝 阳

0421-2998686

14

葫芦岛

0429-311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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