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字号:冀爱卫〔2022〕3号
- 公布日期:2022.03.23
- 施行日期:2022.03.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卫生综合规定
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助力疫情防控的通知
(冀爱卫〔202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爱卫会、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当前,我省部分地区相继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进入春季,病媒容易孳生,传染病易发高发,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省委主要领导讲话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当地疫情形势,继续广泛动员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大力推进全省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良好健康环境。
聚焦人群密集场所整治环境卫生
各地各类学校、医院、机场车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餐饮饭店、营业(办事)大厅、娱乐场馆和公共交通工具等人群密集场所要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建立健全卫生保洁制度。切实落实常通风、一米线、戴口罩、测温验码、减少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规范、常态、科学开展消毒消杀,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 聚焦广大农村整治环境卫生
大力推进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建立并落实保洁制度,加强垃圾储运设施、设备建设维护、清洁消毒,生活垃圾要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及时转运并封闭管理、无害化处理。充分发挥基层社区、村委会的组织动员作用,通过“周五卫生清扫日”等活动,组织广大群众清扫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屋顶楼台,尤其是村边、路边、河(沟)边的环境卫生,清理积水容器,治理污水坑塘,疏通河道水体,牢固树立杂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倒、污水不乱泼和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的良好卫生意识。 聚焦城市重点部位整治环境卫生
聚集城镇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加大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等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门前三包”责任制,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充分发挥居委会、物业公司管理作用,组织引导群众做好居家环境清扫,积极参与公共环境卫生清洁活动,对绿地广场、楼道楼后、地下房库、房前屋后、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废品收购站(点)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大清扫,全面清理暴露垃圾,清除各类积水、污水,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旱厕、粪污坑塘、散养家禽及乱摆摊点、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十乱”现象,努力创造良好公共卫生环境。 聚焦机关企事业单位整治环境卫生
各地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组织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每周五下午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办公和生活场所卫生,擦拭办公桌椅、橱柜、门窗玻璃,整理文件资料,清扫车间、厂房、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卫生,保持办公室内外、单位内部整洁卫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保持单位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同时要加强公共物品及地面、走廊、厕所、电梯、食堂等公共区域消毒,并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各地爱卫办、省(市)直机关爱卫办要开展明查暗访,确保各级党政机关走在前、作表率。 推动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开展
今年4月份是第34个爱国卫生月,各地要结合主题,围绕疫情防控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社区(村)宣传栏、微信群、大喇叭广播等形式,加大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倡导力度,各地健康副校长要进校园开展爱国卫生、文明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引导群众和学生从身边环境着手,净化绿化美化家庭、校园和公共空间,积极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主动学习卫生健康知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多通风、用公筷、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食用野生动物等良好习惯,切实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推进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工作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履责配合、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全域卫生城镇创建和巩固提升。邯郸、唐山、廊坊等7个设区市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推进机构,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申报准备工作。各地市要全面推进国家和省级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加快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清零”进度,提高我省卫生城镇覆盖率。 开展病媒生物防制综合防制工作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原则,做好重点场所环境治理,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要强化属地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科学监测病媒生物密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病媒生物控制工作。要以食品加工场所、宾馆饭店、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民市场)、废品收购站(场)、地下管线及车库、公共绿地,组织开展春季统一灭鼠行动,完善整修防灭鼠设施,开展集中消杀,防范新冠肺炎疫情与病媒传染病叠加传播风险。 全面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进一步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和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水利等部门指导责任,加大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薄弱环节,以发现的问题追踪督办,确保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级爱卫会要加强协调推动,及时掌握工作情况,加强督导落实,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省爱卫办。请各市爱卫办、省爱卫会成员单位于4月30日前,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爱卫办。
联系人:赵天广
联系方式:0311-66165309
邮 箱:hbawbgy@126.com
河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