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本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1.从2月3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恢复时间视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有相关诉讼、申诉、信访事项的,建议通过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或选择邮寄方式,将立案申请、信访等材料邮寄本院立案庭。暂停关闭期间,我院干警将认真负责办理好网上立案、网上诉讼服务、网上信访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2.如果需要查询相关案件信息、对涉法涉诉事项进行投诉建议或程序性诉讼咨询等,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登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广西移动微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在线办理。
3.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的,请拨打0779-3963205电话联系,我院将及时予以相应处理。其它未尽事宜请参照我院官方微信、微博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4.疫情防控期间,本院将继续全力以赴推进案件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并将努力通过多元化诉讼服务方式,一如既往的为大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因相关措施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