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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工作的通知
(赣建村[2020]22号)


各设区市城管局、农业农村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农村环卫保洁员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前线,为疫情防控、垃圾清运作出较大成绩。但近来部分地区农村环卫保洁员在作业中未按要求佩戴口罩和进行消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工作,保障农村环卫保洁员健康安全,降低垃圾处理中疫情传播风险,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工作
  4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上强调:当前,境外疫情暴发增长态势仍在持续,我国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国内防止疫情反弹的复杂性也在增加。疫情防控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决不能前功尽弃。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有针对性地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举措,不断巩固防控战果。各级农村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中,高度重视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工作,加强部门、乡镇村、第三方企业间统筹协调,加强行业和属地管理,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要求和举措,最大程度降低农村环卫保洁员感染风险,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严格落实农村环卫保洁员防护要求
  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章制度、标准指南,全面落实预防措施和加强日常防护,确保农村环卫保洁员按规范佩戴口罩和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受到感染。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各县(市、区),围绕农村环卫保洁作业过程中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县级主管部门要针对清扫保洁、垃圾转运等一线高风险岗位,尽快组织开展一次疫情防控培训,并安排人员检查和指导农村环卫保洁员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已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村庄,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要给环卫保洁员配备保障身体健康的口罩、手套及一次性雨衣。   三、落实相关支持保障措施
  各级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结合工作强度和岗位特点,合理调配环卫保洁人员,科学安排作业班次,保持环卫保洁员合理休息,不带病上岗。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要加强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保障,防护物资供应不足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乡镇村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环卫保洁员提供喷淋洗浴设施。   四、加强农村环卫保洁员健康监测
  县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安排专门人员每日监督检查农村环卫保洁员健康状况,监测是否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以及是否存在皮肤面部和手部皮肤损伤、腹泻等其他可能导致感染的情形。对于有临床症状、有可能感染的,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要立即进行病原学检测,并向主管部门报告。一旦出现农村环卫保洁员感染,农村环卫保洁员聘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工作要求报送新冠肺炎相关诊断信息。
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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