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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恢复轨道交通运营的通告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恢复轨道交通运营的通告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为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6月1日起全面恢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地铁、有轨电车恢复首末班车原运营时间(地铁执行夏季运营时间);地铁车站取消单进单出,恢复站口正常通行。   二、运营单位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48号)和《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指南(第七版)》要求,落实轨道交通正常运营中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运营单位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及核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均可)等工作。轨道交通运营列车满载率不超过75%,预计满载率达75%时,将采取限流、加开热备车等措施保证市民出行。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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