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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上教学和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上教学和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教研〔2020〕7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认真落实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要求,积极开展网上教学,全力保障论文答辩,“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相关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疫情防控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两手抓、两不误”,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立德树人不放松、教书育人不落空、导师职责不缺位、科学研究不止步”,按照《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网上教学和2020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推进网上教学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是研究生网上教学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结合“把灾难当教材、与祖国共成长”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网上教学全过程,进一步疏通学习渠道、打通学科界限、连通交流平台、畅通反馈机制,为开学后的正常教学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我厅将适时开展研究生教育网上教学优秀课程评选活动,表扬奖励一批责任意识强、课程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网上授课教师及其教学团队。
  (一)准确把握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做到分类施策、有的放矢
  1.做好分类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结构、研究生数量及学科分布、网络教育资源现状等情况,统筹安排教学计划和教学科研活动,将适合研究生自学或自我研修为主的课程优先调整到疫情防控期间进行。针对网上教学平台高峰期运行迟缓、拥堵等情况,结合研究生班级编制较小的实际,允许任课教师灵活掌握上课时间,错峰使用网络教学平台。对居家学习条件受限的少数研究生,要帮助其谋划好个性化居家自学方案,待正式开学后再单独给予必要的课堂补充教学。对将来可能出现的因为疫情不能准时返校的研究生,各单位要按照一人一策原则,灵活开展学分修读,适当延长学业期限,切实保障好每个研究生的学习效果。同时,对不适宜进行网络教学的课程,待学校正式开学后要及时调整教学安排,做到100%完成既定教学内容。对少数家庭困难学生因网上教学带来的额外网络费用等支出,要适当予以资助。
  2.注重教学效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将网上教学的成效作为首要考虑因素,让教学方法、内容与所属学科类型、研究生个体特点紧密结合,使教学内容能够准确传递给授课对象并得到有效吸收。针对任课教师在线教学能力不平衡及部分教师在指定平台开展网上教学存在困难等情况,鼓励其利用微信、QQ、腾讯会议、钉钉等多种平台开展教学活动。要做好正式开学后的课堂教学与网上教学的衔接工作,对网上教学的学分、任课教师工作量等科学认定,并在考核、评优、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统筹考虑。要允许研究生通过校外平台免费访问学校各类电子文献资源,适当增加研究生自主学习和探索性教学内容的安排,增强其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提高科研水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抓好网上课程教学的同时,认真做好网上科研指导工作。要紧紧抓牢研究生的科研不放松,引导相关专业研究生积极思考和主动参与同疫情防治有关的试纸研创、疫苗研发、药品研制以及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危机应对、新闻宣传、政策制定等工作,并因势利导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意识和科学精神,不断激发研究生主动投入科研的热情和激情。鼓励教师采用网络视频方式组织研究生开展文献研读,举行项目研讨,交流研究心得,助力研究生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中成长成才。
  (二)严格把控网上教学的运行,做到平稳有序、学有所成
  1.把好教学规划关。网上教学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教师培训、技术支撑、宣传指导等方方面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认真总结前段时间网上教学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本单位网上教学的全框架和全流程,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立行立改。特别是针对教学课程,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实际,重新规划当前网上教学和开学后课堂教学的内容,科学制订两者的学时比例以及学生的作业及考核方案。
  2.把好教学过程关。任课教师要严格把控教学各环节,对网上课程的教学运行秩序与教学质量负责,注重学习过程考核,及时上报网上教学情况。要遵循网络教育教学规范,积极开展师生课程互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构建研究生群体不畏艰难、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风貌。鼓励有条件的任课教师开通网上辅导通道,及时为学生答疑解惑。
  3.把好教学监督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强研究生网上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听取院系、任课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建议,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过程和平台运行的全过程监管,确保网上教学工作的有效实施和任课教师教学活动的科学规范,力争网上教学、辅导、研讨与线下开展的质量实质等效。
  (三)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的作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讲政治、识大局、敢担当、有作为,切实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通过电话、网络等现代信息方式加强研究生的日常沟通,及时掌握研究生的身心和学习情况,了解其活动轨迹、健康状况及每日动态,并及时将学校疫情防控信息传达给每个研究生。加强对研究生学习、生活的关心和指导,引导研究生因地制宜地开展科研、学习活动。重点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掌握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对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学位论文内容和格式规范的审查,确保论文质量。对部分论文还需开展实验等相应工作,导师要提前作好规划准备,待研究生正式返校后及时安排完成。   二、规范化推进学位授予工作
  (一)做好论文答辩的基础性保障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要坚持“学位论文质量不降低、授予学位程序不缩水”的原则,准确摸清每一位毕业研究生的现状,合理调整优化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时间、方式与流程,并将调整后的规定及时准确传达给学生本人。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技术,建立健全远程视频答辩相关信息技术平台,并充分考虑视频答辩的技术操作难度以及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卡滞、掉线等情况,做好备用平台的准备、测试和答辩秘书的前期培训工作,把困难想在前、工作做在前。学生工作部门和辅导员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降低疫情对研究生学位授予的影响。
  (二)做好已完成论文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春季毕业研究生,应在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下,进行后续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对按原定计划已完成学位论文、尚未进行答辩的的毕业研究生,可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其通过远程视频答辩等方式有序开展论文答辩工作,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记名投票,同时做好答辩过程、答辩记录、答辩决议、投票表决结果等音视频和纸质资料的保管工作。各单位可通过在线审议等方式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能够按时完成培养计划且学位论文答辩符合要求的学生,要保障其按时获得学位。
  (三)做好未完成论文研究生的服务保障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影响,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适当顺延培养和学位授予时间并适度增加学位授予批次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次数,让毕业生能充分利用暑期等时间及时补救,使能够通过顺延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获得学位。经顺延后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毕业生,参照其他延期学生情况管理,并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后续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对即将于2020年春季学期末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结合疫情持续时间,适当延长其修业年限。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延期毕业研究生要提供适当生活补助。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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