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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宣传和统战部、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寒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艺培机构)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承办机构(以下简称艺考机构)疫情防控和规范管理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属地责任
  各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四方责任”。扎实开展辖区内艺术类培训机构调研工作,尽早摸清底数,科学规范监管,做好行业发展服务工作。加强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卫健等部门沟通联系,结合寒假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以明查、暗访、督查等形式对艺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表,将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层层落实到人、落实到位,坚决防止疫情通过艺培机构和艺考机构途径传播扩散。   二、采取严格措施,落实人员管控
  (一)严格人员管理。要严格执行身份核查,落实“一人一档”信息台账,倡导教职员工和学员非必要不离宁,如确需离宁的,要向所属机构报备,如实报告去向和起止时间,确保离宁人员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不聘用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接收重点管控地区的学生。严禁师生以外任何人员进入培训区域。即日起至3月15日,所有省外来宁返宁的人员,需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严格健康排查。针对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和学员流动性强等特点,对所有计划上岗的教职员工进行点对点排查,准确了解其外出情况、接触史、疫苗接种等关键信息,并通过苏康码、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逐一核对追查,截屏留档。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总体方案》要求,培训期间每周抽取不低于5%的教职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对重点人群增加检测频次,切实落实“四早”防控措施要求。   三、加强卫生防疫,落实防控管理
  (一)做好通风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严格按规范对培训机构内总台、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以及器材器具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应持续开窗通风,在不具备开窗通风条件时,在每批次培训结束后,应使用紫外线杀菌灯照射消毒。教育引导培训机构员工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等良好习惯。
  (二)规范线下教学。培训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健康码、行程码、体温监测、口罩佩戴等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对校外培训机构生均场地面积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合理控制同一时段内学员数量。室内教学时,教师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参加培训。为接送学员的家长设置相对独立等待场所,配备消毒设备,并要求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三)严控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培训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培训机构团拜、年会、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颁奖仪式、展示活动。举办考级、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50人以上活动应提前向举办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四)加强安全管理。培训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不得选用有安全隐患的场所。艺考机构组织艺术考级活动,考场及候考区人均面积,必须执行《恢复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和《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点、考场设置及环境要求》的规定。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卫生、环保等方面的规定要求。加强培训场所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各教学场所24小时监控半年可回溯。
  (五)做好健康监测。培训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培训机构一旦发生疫情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卫生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属地文化行政部门。
  (六)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应对举措,分常态化场景和突发情况场景建立演练方案,组织开展体温测量、发热症状处置、人员紧急隔离送医应急演练等,增强培训机构师生的应急应对能力。
  (七)普及健康教育。面向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个人防护能力。将疫情防控知识有机融入日常培训内容,张贴相关宣传海报,营造共同抗疫、科学抗疫氛围。
  请各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艺培机构、艺考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寒假期间学生、家长、教师等健康平安。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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