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措施的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措施的通告
为严防严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严禁活禽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违法行为。 严禁药品、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严禁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销售不符合动物检疫规定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与畜禽自加工食品,严禁在餐饮服务场所内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严禁发热等病症人员上岗从业。 严禁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社会各界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