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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的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的通知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有关电商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省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线上不见面交易(交流)、线下无接触配送的特点,满足群众生活需求,缓解人员聚集压力,降低疫病扩散风险,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厅决定组织电商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支持大型电商平台开展配送到家(小区)服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支持各大电商平台积极协调供应商、挖掘产业链潜能,加强仓储、车队和人员防疫管理,增强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支持大型电商平台优化平台入驻流程,实施平台入驻优惠政策,吸纳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业务。鼓励支持各快递公司按要求复工营业,各大电商平台利用自有快递能力开展“无接触配送”服务,具备条件的电商平台利用无人机、无人车等先进技术设备开展无接触送货服务。   二、鼓励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下单、配送到家(小区)服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支持大中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果蔬流通、肉制品加工、餐饮等传统商贸企业通过企业APP、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入驻第三方电商平台等方式拓展生活必需品线上销售业务,并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配送能力,提供“无接触”配送(投递)服务,引导居民线上下单采购(订餐)、线下定点取货(取餐),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指导电商协会搭建传统商贸企业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大对线上业务的宣传推广力度,优势互补、多方联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三、鼓励支持利用社区团购电商模式,开展配送到店、错峰自提服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鼓励支持社群、社区便利店模式,引导居民通过微信群、线上APP团购等形式采购生活必需品,线上购买、错峰取货。鼓励支持社区便利店在符合防疫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并开展线上业务,与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或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的配送能力开展配送到家(小区)服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顾客分时间段取货或指定地点取货。   四、指导电商企业规范经营服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电商企业根据运营成本变化合理确定商品销售价格,严禁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严禁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保证平台内经营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处在合理区间。如有违规经营行为,要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要及时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要加强对电商企业各运营环节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和人员自身防护,做好企业疫情防控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返岗复工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得到落实。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电子商务企业施行的生活必需品“线上下单、无接触配送”经营服务在疫情防控期间,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情况调度,密切关注企业经营服务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努力推动电商企业生活必需品配送到家(小区)服务取得顺利进展和成效。
湖南省商务厅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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