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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塔里木河流域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切实做好塔里木河流域洪水防御工作的通知


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自治区水文局,乌鲁瓦提水利枢纽管理局,和田地区水利局、喀什地区水利局、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巴州地区水利局:
  受持续高温融雪及降水天气影响,塔里木河干流及其源流和田河、阿克苏河、叶尔羌河以及渭干河等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流量以上洪水。8月14日12时,玉龙喀什河、喀拉喀什河及塔里木河干流多站点出现超保证流量洪水,水利厅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16时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据预测,8月15-17日南疆仍将发生较强降雨天气过程,和田河、叶尔羌河及塔里木河干流等重点河流防洪形势仍十分严峻。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任务艰巨。为此,塔里木河流域各水利部门要统筹好疫情防控和洪水防御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水旱灾害防御的政治责任,确保塔里木河流域防洪安全,实现防洪与兴利并举。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塔里木河流域洪水防御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雨水情监测预报预警。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气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加密会商研判,强化预警预报。水文部门要加密水情测报,每2小时报送一次重要测站水情监测信息,每日报送主要河道来水预测,遇紧急情况随时加报,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直达洪水危险区,为防洪决策调度、防范应对和抢险救灾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防御重点,落实落细防御措施。流域上游已建成的阿尔塔什、乌鲁瓦提、下坂地等水利枢纽要切实发挥好拦蓄调节洪量、消减洪峰作用。和田河、叶尔羌河、阿克苏河等源流区要依托引水枢纽、分水涵闸做好分洪、引洪工作,同时要切实加强喀拉喀什河、玉龙喀什河中游段及叶尔羌河流域中下游段险工险段巡堤查险、抢护加固工作。塔里木河干流段要做好洪水分流、生态补水及河道疏导泄洪,特别要加强新渠满段、英巴扎段及乌斯满段等险工险段巡堤查险、抢护加固工作。   三、加强流域统一调度管理。统筹流域调度管理,科学实施洪水调度。目前阿尔塔什、乌鲁瓦提水利枢纽均超汛限水位运行,要综合考虑水利工程自身安全与下游河道行洪能力,充分发挥水利枢纽的滞洪、削峰及错峰作用,避免源流洪峰在塔里木河干流叠加,加大干流防洪压力。统筹协调流域内各地州、各单位做好分洪引洪和生态补水,疏浚分洪引洪通道,加大分洪引洪流量,用好洪水资源,确保洪水资源最大化利用。   四、加强督促指导和技术支撑。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要发挥流域统一调度管理的职能和作用,及时掌握好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科学下达指令,确保指挥体系高效运行,政令畅通。根据洪水防御需要和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及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组(专家组)督促指导流域内各地州、单位落实防洪抢险和洪水利用等措施,确保防洪兴利并举。   五、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在建大石峡、玉龙喀什等水利枢纽要切实落实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强化导流洞及围堰等重点部位隐患巡查,密切监测水情水位,落实落细人员、机械转移避险方案,备足防汛物资,落实抢险队伍,多措并举,确保在建工程安全度汛。   六、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各有关地区水利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遵守防汛工作纪律。各地水利部门、各流域(水库)管理机构要及时、准确、高效做好险情灾情和洪水防御工作信息报送,一旦发生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流域内地州水利局、流域管理单位每日下午20时前报送当天防洪工作情况。本轮洪水结束后,将防洪应对和洪水利用情况形成工作报告报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处。
  联系人:欧阳铭葛,联系电话:1899998558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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