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3号——关于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决定全面恢复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政策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 发文字号: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3号
- 公布日期:2020.05.15
- 施行日期:2020.05.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传染病防治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23号)
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保障群众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面恢复公共交通出行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全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线路全面恢复执行特殊人群乘车优惠和免费政策(含持老年卡、老年优惠卡、学生卡、爱心卡及免费证件乘车人员)。 公交、地铁公司要继续做好公共交通工具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继续落实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对于体温异常等不适症状人员,一律劝拒乘车,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 广大市民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公交、地铁公司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乘务人员落实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本通告自2020年5月16日6:00起施行。
特此通告。
徐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5月15日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