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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阳市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关于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新创业的通知

贵阳市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关于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力创新创业的通知


各区(市、县)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扶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农民工返岗就业政策二十四条>》、《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黔财金〔2020〕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市政府办函〔2020〕4号)等文相关精神,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更好服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各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支持,简化申报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贷款申请、审核、发放环节,保障服务的快捷优质。   二、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群体,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政部门给予3年的全额贴息。   三、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请各区(市、县)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经办银行认真抓好落实并做好宣传。
贵阳市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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