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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建设厅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吉林省建设厅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预案
(吉建办字[2003]11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
  为认真做好全省建设系统非典型肺炎疫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严防非典型肺炎的传播和蔓延,保障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省建设厅成立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附后),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非典”疫情预防和控制工作。各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防治“非典”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应急处理预案,主动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所属单位“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及时掌握了解系统“非典”疫情动态,协调系统对“非典”的预防工作。
  (二)重点指导和加强对群众聚集的地方和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特别要组织对公交车、小公共汽车、出租车、城市轻轨车、公园、风景旅游场所、建筑工地、外来施工企业和打工人员生活区、物业管理小区、窗口单位等重点部位的检查。要采取经常消毒、通风换气、加强卫生保洁和监控措施,切实做好建设系统的疫情防治工作。
  (三)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非典”预防保健基本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四)经常与卫生部门保持联系,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做好“非典”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对发现“非典”疫情时的应急措施
  各单位发现“非典”疫情时,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一)建筑工地和施工人员生活区要加强“非典”预防工作。发现“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时,施工现场应暂时停止施工生产,人员全部到当地指定医院隔离检查。并配合卫生部门严格组织对工地进行消毒,待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无“非典”疫情后再行开工。
  (二)公交车、小公共汽车、出租车、城市轻轨车,在弄清确实拉载过被确诊为“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应立即向卫生防疫和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司乘人员和乘客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全省所有公交车辆每天都要组织消毒,并搞好司乘人员自我防护。
  (三)住宅小区发现“非典”病人,物业公司应立即报告当地社区组织和卫生部门,并对住宅小区人员严格进出管理,认真搞好小区居民集体消毒和保洁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四)公园、风景旅游区要加强疫情的监控,对各种游乐设施定期进行消毒。发现“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五)城市环卫部门要加强生活垃圾清运过程中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尤其要严防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一旦发现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要及时追查医疗废物的来源,并向环保、卫生等部门通报。
  (六)各窗口单位要加强“非典”疫情防治工作,经常通风换气,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另外,凡到“非典”疫区省份公出的干部职工和从“非典”疫区省份来我省打工的人员,要隔离观察一周以上,在没有发现“非典”病情后再行上班,观察期间按出勤考虑。   四、对“非典”疫情的应急反应
  各单位要严格坚持每日“非典”疫情报告制度。有疫情报疫情,无疫情报平安,坚决杜绝缓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当发现“非典”或疑似“非典”病人,应采取以下报告程序:
  (一)立即向本单位负责“非典”防治工作的领导报告;
  (二)各单位负责防治“非典”工作的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疫病控制中心和建设主管部门“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各级建设主管部门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疫病防治中心和上级建设主管部门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发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单位,要认真搞好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接触病人的人数等情况调查,以电话或电传形式进行详报。厅防治“非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922565。   五、应急保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同时,对单位组织消毒和职工预防所需“非典”药品要在资金上给予保障,不惜财力、物力、人力,切实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确保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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