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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旅行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关于旅行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全市各区、县(市)文旅局、旅行社、分社及在线旅游企业:
  近期,我市及其他个别城市又出现了新冠疫情病例,按照是文旅局疫情防控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从严从细从实严格落实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防止疫情通过旅游途径传播和扩散,确保我市相关单位及游客安全,现要求如下:
  一、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县(市)文旅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准确向相关单位传达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抓细抓实辖区内旅行社各项管理特别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督促旅行社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旅游团队信息,上传电子合同。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及时纠正。
  明确疫情防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并有效处置。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暂停有关经营活动。   二、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市旅行社、分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逐条检查并严格落实《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各项内容,坚持常态防控和动态管理,保证高质量发展。落实行前、行程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各项预案和保障措施。   三、严格执行行前排查。甄别游客健康状态,查看健康码及行程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如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不得组织或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游客,风险提示地区游客要按照省、市防指要求执行。另外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工作,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健康码需在出行前再次核验。   四、密切关注各地风险等级。及时关注本地及旅游目的地、团队来源地政府有关部门发出的疫情防控等级信息,落实省、市防指关于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关注地区的各项防控措施和内容。   五、加强行程管控。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情况,明确组团社和地接社应双方疫情防控责任。采取小规模旅游团队,科学安排团队旅游线路、规模和出游时间,分时段、分批次、分区域开展旅游活动,避免游客聚集。配备充足的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防护用品。提醒游客保持“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分餐制、公筷制等卫生习惯。   六、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办公场所和旅行社服务网点应当定时做好卫生清洁、消杀和通风等工作。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并加强应急培训。   七、做好各项应急预案。根据各地区疫情情况或游客身体状况启动应急处置预案,调整行程必要时停止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患者隔离、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附件:1.《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略)
  2.旅行社有序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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