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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宁市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个体户及其雇佣人员捐赠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责任保险的公告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南宁市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个体户及其雇佣人员捐赠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责任保险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大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联合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人寿”)向南宁市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个体户及其雇佣人员捐赠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责任的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2020年2月21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南宁市行政辖区内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含临聘人员)、个体户及其雇佣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身故的,由国富人寿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50万元。   二、本次捐赠的包含新冠肺炎身故保险责任的保险仅针对截至2020年2月20日24时前未确诊新冠肺炎的人员。已确诊新冠肺炎的人员,国富人寿不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三、国富人寿于2020年1月27日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向“广西全区疾控和医护人员及其配偶和子女”捐赠了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责任的保险,若南宁市辖区内疾控和医护人员的配偶及子女属于本次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保险金额最高为50万元,两次捐赠保险不叠加赔付。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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