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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全面推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约服务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关于全面推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预约服务的通知
(内防指医控字〔2021〕127号)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近期国内各高校陆续开学,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返校人员增多、人员流动增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需求也随之大幅度提升。为满足核酸检测需求,有效防控交叉感染风险,即日起全区核酸检测机构全面推行预约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及时公布核酸检测机构信息
  各盟市卫生健康委要通过官方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辖区内所有提供“愿检尽检”服务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工作时间、采样地点、联系电话和预约方式,便于群众就近便捷进行核酸检测。各核酸检测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与本地健康码关联,便于群众查询使用。   二、全面实行核酸检测预约服务
  各核酸检测机构要全面推行预约服务,为群众提供电话、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现场等不同采样预约方式,实行分时段、错峰采样,可根据核酸检测群众的数量,适当调整延长采样时间,尽最大可能减少群众现场等待时间。核酸检测机构要设置专门窗口或区域,为“愿检尽检”、返校学生等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群众提供采样服务,群众无需挂号。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供网上支付、推送检测报告等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各地要不断强化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行到现场采样,非必要不陪同,减少人员聚集。要指导群众正确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距,注意咳嗽礼仪,采样后尽快离开现场,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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