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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告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暂停“三项岗位人员”取证集中培训考试活动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安全生产考试机构、培训机构暂停组织“三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考试活动,避免人员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疫情防控期间证书到期的,延期有效,暂停与延期期限另行通知。   二、积极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式
  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工种岗位实际,充分运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APP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采取化整为零、变集中为分散、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着力抓好复工复产前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复工复产前有关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教育培训到位。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体责任
  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加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投入保障力度,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和医疗防疫机构落细落小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防护物资配备和消杀防疫,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到位、疫情防控到位。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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