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 公布日期:2020.01.30
- 施行日期:2020.01.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金融机构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当前金融服务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金融服务的重中之重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辖内各分支机构,重庆市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及时启动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应急机制,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应急金融服务统筹调度,合理安排信贷资金供应,确保相关金融服务正常有序开展。 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贷资金支持
一是加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流通的信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流通等企业提供专项服务方案、专项信贷审批绿色通道、专项信贷额度、专项优惠利率,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合理信贷申请“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流程、快审快批、尽快发放,并鼓励在定价、担保方面给予优惠,实施专项优惠利率、订单贷、信用贷等支持方式。
二是强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协作,建立政银企精准对接机制,梳理收集防疫物资生产、流通企业名单和金融需求信息,组织金融机构开展重点对接。对于重点企业,各金融机构要通过上门服务等方式主动对接服务,第一时间满足企业需求,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并建立持续跟踪服务机制,确保企业生产、运输防疫物资正常进行。鼓励金融机构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等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医护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
三是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特定领域的信贷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所需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四是积极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为支持疫情防控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机构因支持疫情防控产生流动性需求的,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辖内各分支机构要通过再贴现、常备借贷便利、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给予满足,原则上不对再贴现票据类型、贴现企业、贴现利率和单张票面金额设置限定条件。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要切实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坚持保本微利原则,进一步加大对社会民生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
五是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债券发行需求。发挥银行间债券直接融资支持作用,加大对医药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支持力度。积极做好旅游、餐饮、商贸流通等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债务融资支持。依托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监测机制,全面排查全市即将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并重点关注医药制造、餐饮旅游、商贸流通行业企业到期债务融资工具情况。要求主承销机构对上述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企业开展一对一对接,做好还款安排和信息披露等工作。
六是积极发挥跨境人民币结算对疫情防控的支持作用。支持各银行机构按照现有政策为企业进口防疫物资提供便利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提高结算效率。支持企业从境外融入人民币资金,扩大融资渠道,充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各银行机构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的及时性考核将充分考虑春节假期因素。 畅通疫情防控资金的拨付汇划
一是开通财政资金拨付绿色通道。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辖内各分支机构国库部门和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强化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需求。节假日期间国库会计核算岗位要配备足够人员随时待命,对于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实行特事特办,立即办理,并做好登记,保障各级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及时准确到位。
二是做好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各商业银行代理支库要强化应急值守,合理安排工作,保障疫情防控资金快速准确拨付到位,基本国库服务有序开展。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确保行内预算支出前置审核系统、财政支出无纸系统正常运行,积极做好集中支付业务,全力满足预算单位的资金用款需求。各国库业务经收处要做好经收工作安排,如因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及公告,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业务。
三是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稳定运行。各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要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加强本单位支付业务系统安全运行和流动性管理,切实保障支付清算系统连续稳定运行,确保社会资金汇路畅通、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划拨到位。
四是提供多层次、多渠道支付结算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安全、高效的网络支付服务。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要主动加强客户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客户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云闪付”APP等线上电子化渠道办理支付业务。提倡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向疫区防疫专用账户捐款以及汇划疫情防控专用款项,实施免除手续费优惠支持。
五是优化银行账户服务。开通疫情防控账户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及疫情防控、捐赠救灾等特殊账户的核准业务。各商业银行对此类账户的开立及使用要给予优先保障,必要时可简化流程、特事特办。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疫情防控的核准类账户可按照“先开户、后补报”原则处理。各商业银行交接账户资料应妥善采取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
六是畅通中央银行疫情防控资金划拨绿色通道。各商业银行应指定专人办理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ACS)联网取现业务,配合货币金银部门做好疫情重灾区现金管理工作。各商业银行要优先处理涉及疫情防控、捐赠救灾等ACS再贷款、再贴现等业务,鼓励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或支付系统线上办理,提高业务处理效率。 积极优化金融服务保障
一是保证合理现金供应和现金卫生。各金融机构应合理调配好目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合理搭配组合好现有券别,对外付出的现金要尽量以原封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应在现有库房条件下,合理规划区域,单独摆放,待采取了相应消毒措施并进行清点后,再进行后续安排使用。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重点区域的关注和保障,确保现金需求得到及时满足。对大额现金需求,要特事特办及时满足。同时,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防护工作,针对医院、社区诊所、车站等重点单位回笼的现金,要及时采取消毒和防护措施,重点消毒后,再运回现金中心清点和暂存,后统一处理。
二是做好征信服务工作。做好自助查询机的运维和定时消毒,做好疫期征信报数、异议处理和投诉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在互联网上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引导公众办理征信异议和投诉采取电话咨询,尽量不来现场。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征信投诉和异议,要积极化解矛盾,稳妥处理。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金融支持措施及科普知识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播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金融支持措施、服务承诺及科普知识集中宣传,扩大金融服务知晓面,提升政策支持实效。畅通线上办理金融服务渠道,为有效服务老百姓办理离柜线上业务提供支撑。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特别是医护人员、患病人员的金融诉求,要优先予以受理处理。 建立疫情防控外汇政策“绿色通道”
一是便利疫情防控跨境资金结算。对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
二是便利疫情防控境外融资。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可取消,并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http://zwfw.safe.gov.cn/asone/)线上申请外债登记。
三是便利个人外汇合理使用。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四是便利其他特殊外汇业务办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并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
五是加强对企业的咨询等服务。银行要对辖区医药生产企业、防疫物资仓储企业、进出口企业等进行逐一对接,摸排客户疫情防控外汇业务需求。要为疫情防控重要物资供需双方提供对接服务,并加强与海外分支机构协作,协助企业寻找防疫物资海外资源。
六是推进外汇行政服务网上办理。鼓励各银行和企业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办理外汇业务。 加强金融监测分析,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一是稳妥处置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各分支机构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建设,做好金融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认真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监测分析和形势研判,主动跟踪疫情动态及其对经济金融形势的影响,密切关注辖区粮食、肉禽奶蛋、油料、鲜活农副产品等价格走势,深入分析物价变化。加强利用疫情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的监测,协调配合做好非法金融活动防控,维护社会金融稳定。针对疫情防控而延长假期需要,适时调整金融机构报送报表报告等的时间及方式。
二是合理安排复工、营业时间。各金融机构要根据重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复工时间、营业网点及人员,营业网点要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及报备工作。加强线上业务服务,提升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
三是加强金融重要基础设施稳定运行。要做好支付清算各项工作的相关应急准备,加强与通讯、电力、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机房、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证资金顺利汇转。建立特殊时期联系机制、远程协同工作机制等,多措并举做好特殊时期金融业网络管理工作,确保金融业网络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遇有重大、紧急情况及时报送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确保信息畅通。
请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辖内各中心支行(直属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辖区金融机构并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
联系电话:023-67677555,023-67677770
特此通知
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1月30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