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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市水投集团:
  针对今年春节假期已结束、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即将迎来节后复工复产高峰和疫情防控关键期等情况,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及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印发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确保全年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国“两会”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复工前一定要制定并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一是各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组织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程复工检查,尤其是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分析春节后大量人员流动面临疫情防控的形势,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深入排查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可能存在安全风险和隐患的重点部位,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抓好安全生产准备工作。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复工检查工作时要严格落实责任:一是督促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到位,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对疫情防控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等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二是安全检查必须到位,确保工地现场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三是隐患整改必须到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做好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资金“五落实”;四是持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深入治理水利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工程,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而强行组织施工等问题。   三、突出检查重点。各水行政主管部门复工复产检查要重点抓好疫情防控、施工围堰、高边坡、隧道施工、排水系统、临时设施、基坑支护、临边及洞口围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电器等方面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人逐项整改,确保安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梳理并监督整改落实,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前,不得随意复工。复工前要对设备设施逐一进行检查验收,认真做好维修、保养和试运转工作,不得带病运行。   四、加大监管力度。各水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后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一线执法人员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要切实落实落细属地责任,督促项目法人落实安全质量首要责任,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员工落实个人责任,确保复工安全。同时,深入企业指导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不满足开工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教育。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要确保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到位,通过召开安全会议,统一思想,做好安全常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组织员工做好安全承诺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通过事故案例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未经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一律不得上岗作业。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要结合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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