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通告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通告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及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避免人员聚集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即日起,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不现场受理立案。需要进行诉讼活动的,建议通过网上立案、电话、邮寄立案、网上调解等方式办理诉讼事项。有信访诉求的群众,建议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表达合理合法诉求。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及时予以回复。恢复现场受理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人员将坚守岗位、履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办理网上立案、来信、来电等涉及的诉讼事项,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已经排期的庭审、调解、质证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由案件承办法官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或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可向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具体事宜请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拟在近期来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的,不超过法定期限的,建议延后办理。 执行案件中,涉及财产查控措施的,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将通过网络进行查控,线下查控受疫情防控举措影响不能及时处理,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及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出台相关规定的,按照上级法院的规定执行。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恳请诉讼参与人理解与支持。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登陆平台:http://als.nmgfy.gov.cn/
立案、诉讼费用缴纳、案件查询、信访电话:0483-8332238
执行局电话:0483-834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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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网上立案联系人:乌云嘎、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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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日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