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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和疫情监测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和疫情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政血办〔2013〕6号)


各市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
  我省处于长江下游,血吸虫病流行环境复杂,流行因素尚未根本消除。当前正值汛期,各地学生暑假即将开始,加上高温即将来临,疫区群众接触危险水体机会增多,存在发生血吸虫病急感病例的风险。为进一步提升急性血吸虫病防控水平,防止发生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现就做好2013年急性血吸虫病防治和疫情监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急感防治工作
  各地要把流行季节预防控制血吸虫急性感染作为血防工作的重点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认真总结分析春季查灭螺情况,对查出的易感地带和潜在高危环境及时进行评估,提出针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切实落实血防工作的各项措施。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血防工作职责和分工,共同做好急性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明确重点,加强高危易感环境与人群的监测
  各地要将近5年来查出感染性钉螺、发生过急感病例、血吸虫感染监测预警阳性、人畜活动频繁的有螺环境、沿江和通江河道的农业旅游景区(点)列为高危易感环境。沿江有关县(市、区)要根据监测情况绘制高危易感环境分布图,报上一级备查,并根据高危易感环境分布图,部署防控力量,同时向沿江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各地要对在高危环境及沿工程项目(如船只修造、码头港口建设、捕捞作业、清淤排障、水利修建及水上旅游等)活动的渔船民、水上作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分类登记,详细记录相关人员的姓名、职业、往来地区、联系方式(手机)等信息,掌握其运动范围或活动区域,对于有可疑疫区活动史的人员进行血吸虫病筛查监测。沿江地区各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密切关注血吸虫病疫情,对发热病人及时进行血吸虫病检测,发现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当地疾控机构,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血吸虫病检测和病例确认。   三、加强管理,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
  各地要加强对急感防治监测各环节的管理,要在高危易感环境设立简明、醒目的警示标志,设立固定或流行岗哨,警告和劝阻人员上滩;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血防专业机构组织开展血防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健康教育活动;对沿江地区可能接触疫水的高危人群,可在流行季节给予吡喹酮顿服进行预防服药。毗邻交界地区要加强联防合作,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作用,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及时互通信息,掌握疫情动态,严格控制薄弱环节,特别把来往长江等易感地的水上运输人员、渔船民及水上作业人员作为防控工作的重点人群。   四、落实责任,加强网络疫情监测
  各级疾控专业机构要指派专人做好血吸虫病疫情网络监测和报告,各级血吸虫病信息管理员每日早晚至少2次登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监控血吸虫病最新疫情,掌握急感疫情动态,并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疑似病例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会同临床医师进行诊断分析,同时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血防专业机构。   五、明查暗访,加强督查考核
  各地要加强对急性血吸虫病疫情监测与防治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了解各地防急感工作的组织领导、应急预案、药品器材准备、监测预警、门诊检测及记录、网络直报疫情监测及记录、接触疫水监测记录、血防岗哨值班记录,以及健康教育、渔船民集散地血吸虫病防治、人畜粪便管理、灭螺杀蚴处置等防急感措施落实情况。省血地办将组织省市专家,对各地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情况。
江苏省政府血地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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