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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3〕5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提高传染病管理质量,控制传染病在我市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市人民健康。经研究决定于二00三年六月组织开展以肠道传染病防治为专题的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医院肠道门诊准备及运行情况
  2、霍乱防治工作组织准备及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二、检查方法:
  以市、区为单位,检查各市、区卫生防疫站,综合医院,并抽查部分乡(镇)卫生院。   三、检查人员及安排:
  本次检查由常州市卫生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技术指导。抽调二市、五区及市站传染病监督员组织实施。检查活动安排在6月2日开始,6月13日前结束。
  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工作,今后每年都要组织进行,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落实长效管理,切实把传染病防治工作抓好、抓实。
  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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