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辽农畜〔2020〕70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沈抚新区改革发展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防控指挥部根据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对防控工作进行了新的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落实好农业农村部门的防控职责,不断巩固疫情持续向好形势,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有力保障,现就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牢固树立疫情常态化防控意识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部署,准确把握形势研判,牢固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绷紧弦,不松懈,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重点工作;建立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因时因势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持续抓紧抓实抓细;抓好春耕生产和生猪恢复发展,保住米袋子、菜篮子。通过细致有效的工作,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 细化农村地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以严防境外输入和省际疫情传播为重点,持续坚持网格化管理,落实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常态化排查农村地区境外、省外来(返)辽人员,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来(返)辽人员的监测、跟踪、筛查和联络服务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好常态化下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倡导公众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的生活习惯。继续执行日报告、周汇总的调度制度,确保防控措施不松懈,疫情不反弹。 持续强化渔船渔民渔港管控
一是强化重点场所和人员管控。筑牢织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紧盯港口、码头等各个环节,严格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强化返港渔船管控,落实远洋渔船回国定点停靠和远洋渔船船员回国后一律集中隔离14天制度。二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海洋涉渔“三无”船舶、非法越界捕捞、妨碍安全生产监管和从事非法捕捞行为,深入抓好渔民渔船渔港执法,强化水上-渔港-岸线的点线面梯度管控,坚决防止境外人员从海上通过渔船非法入境,构筑好海上疫情输入防护网。对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构成犯罪的行为,及时已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三是持续抓好渔业安全生产。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开展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针对当前春季渔业生产旺季存在的安全条件不足、超强度捕捞等突出风险,加强安全形势研判,重点对渔船脱检托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生产作业。强化渔船编组编队出海,实行“定人联船”和网格化管理制度,重点聚焦“拖网、刺网”等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火灾、风灾”等事故高发情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防渔船“带病”作业。 全面落实稳产保供目标任务
各地要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生产者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性耕作等项目,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和技术指导服务,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病虫害防治,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认真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蔬菜生产,加强生产信息调度与分析,强化分类指导,做好产销衔接,保障蔬菜等“菜篮子”产品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继续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抓住春季、秋季两个建棚关键期,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完成全年1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有效提升“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各地要深刻认识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大项目为引领,积极落实恢复生猪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和措施,确保完成2020年末生猪存栏恢复到2017年末的90%水平目标。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