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
(呼教通字〔2022〕21号)


各旗县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师大附中、师大附属学校,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民服务统筹领导小组: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首府人民的首要任务,也是教育系统的职责使命。当前,我市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疫情形势不断变化,部分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封闭小区学生居家隔离,难免造成心理上的波动。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现将做好当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指派专人专门负责,根据日常摸排和线上家访情况,详细掌握学生的居家情况及心理健康状况,制定人文关怀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工作,切实消除因疫情、居家学习造成的心理波动和思想顾虑。   二、要将居家隔离或被封闭小区师生作为重点,充分利用线上讲座、微视频、电话沟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解决师生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和疑虑,有效化解由于疫情引起的心理焦虑、体质下降等问题。   三、各地区各学校要做好家校互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交流,与家长协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减少焦虑情绪。积极关心孩子的生活与学习安排,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变化,指导家长知晓、会用“12355”青少年24小时服务热线,通过热线咨询缓解学生居家隔离的心理压力,合理安排生活与学习。
2022年2月22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