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发文字号:宁交办发〔2020〕19号
- 公布日期:2020.02.21
- 施行日期:2020.02.2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
(宁交办发〔2020〕19号)
五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规划建设土地局,厅属各相关单位,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宁夏交通投资集团公司: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国发电〔2020〕2号)精神,结合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统筹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交运明电〔2020〕44号)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正在扎实开展“保通保畅保运”专项行动。目前,在认真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做好区外人员返程、企业职工返工、学生返校“三返”人员运输保障,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做好“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及“绿色通道”等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工作。对运送学生返校包车、企业复工人员包车及地方政府组织的持有“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等运输车辆实行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对跨市、跨省运输问题,及时协调相关地市放行或向自治区指挥部报告协调,畅通“三返”人员的“绿色通道”。同时,加强同公安交管、卫生健康部门协同配合,采取设置专用通道、加强标识引导、分类分道检查、强化交通疏导、扫描二维码登记信息等有效措施,不断优化提升查验点“三返”运输车辆绿色通道通行效率。 加强“三返”人员流量流向需求研判。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及疫情防控机构领导下,会同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农业农村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当地政府关于复工、开学等时间安排,切实摸清“三返”人员数量、返回时间、出发地、目的地等总体情况,做到公路交通集中运输旅客流向流量“两清楚”。通过大数据、就业信息平台等方式摸清集中返岗和开学出行需求,密切跟进疫情发展态势,综合研判客流需求,科学组织并切实做好各项运输服务保障工作。 积极落实客运运力储备。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工作,目前,全区结合疫情防控运输保障的实际需要,共组织储备道路客运应急保障车辆近4000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勇于担当,督促运力储备企业加强对应急保障车辆的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提前做好车辆通风消毒,提前开展驾驶员安全健康和疫情防护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我安全保护,确保随调随用,随时投入应急运输保障。 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输方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机构的统一领导下,为“三返”人员做好交通运输保障,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要采取灵活多样的运输方式确保“三返”人员顺畅出行,对目的地集中、具备一定规模的出行人员,可提供“点对点、门对门、一站式”便捷运输方式及“一企一车”“一校一车”“预约包车”等分类施策的运输服务模式,做好上下车检测登记,中间不停车、不查验,缩短运输时间。同时,指导交通运输企业提供团体复工返岗包车运输服务,积极主动与生产企业联系,根据生产企业运送返工人员需求,开展公路直达运输服务。 尽快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对于即将恢复运营和已经运营的城市公交企业,在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控制好单车载客率的前提下,可采取“定时定点发班”“开行区间车”“定制公交”“专车运输”等多种方式,统筹满足城市居民出行和疫情防控需要。要先行恢复部分城市主干线、客流量较大、连接机场和火车站等线路,引导乘客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配戴口罩,分散就座,做好必须的个人防护。 有序恢复客运服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科学研判,及时汇报,在属地党委政府或疫情防控机构领导下,做好辖区县际班车(包车)尽早恢复,市际班车(包车)逐步恢复,省际班车(包车)评估后恢复运营。要强化运输衔接和管理服务,在有序恢复班线运输的基础上,做好火车站、机场客运的运输衔接,方便“三返”人员及时返岗返校。要备足运力保运,督促各运输企业全面做好恢复班线运营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运输站场设施配备、运输车辆安全性能检测、工作人员配备“三到位”。要严格按既定路线运行,严禁中途上客,做到人员、路线“两控制”。要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班次,根据需要及时加派工作人员和随车服务人员。要加强售票管理,指导运输企业“隔座售票”、监督旅客“隔位就坐”,严格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并在交通运输工具的后排区域设置途中留观区。 坚决落实防疫措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落实责任保运,优先保障一线人员司乘人员防疫物资供给,配齐配足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等。要指导运输企业按照公共交通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对站场和运输工具进行严格的消毒、通风和对所有旅客做好测温,做细做实消毒、通风、测温“三落实”,明确体温异常等不适症状人员的移交处置流程。要引导督促乘客全程配戴口罩,司乘人员要在出车过程中利用停车休息等时段不定期对在车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C的旅客,要按规定及时安排其在途中留观区域临时就座,并在第一时间将发热乘客移交卫健部门。对从事省际市际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湖北的司乘人员的隔离措施采取灵活办法,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做细乘客信息登记。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乘客实名购票、持证乘车和信息登记,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坚决遏制通过客车传播疫情的紧急通知》(宁交防控办〔2020〕8号)要求,认真填写道路客运乘客信息登记单,对乘坐班线车辆的乘客详细釆集出行起讫地、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交由目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留存。“三返”人员包车组织单位要会同承运单位逐人核对确认乘客信息,提前做好人员信息登记,由司乘人员随车携带,到达后将乘客信息登记表交付用工企业或学校,为乘客信息溯源工作提供支撑。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各地要严格履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职责(在原来“六不出站”的基础上,增加司乘人员、乘客不戴口罩不出站)。要依托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车载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等,加强对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及时纠正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充分运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对屏蔽车辆卫星定位信号、故意损坏监控设备行为以及存在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车辆,一律停运。对于“三返”人员包车和客运班线车辆按照每辆车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标准进行配备,履行运营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职责。同时,要会同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和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全力保障农村群众出行。要按照预约响应为主、班车客运为辅、应急保障兜底的思路,保障农村群众的必要出行,特别是重症疾患、老幼病残孕等特别群体的应急出行。必要时可以调动应急保障车队运力,配合当地政府完成农村群众疏运保运任务。 切实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消除公路硬隔离,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五个严禁”要求。组织开展公路专项检查,务必做到责任、措施、人员、机械、物资“五到位”。要加大道路巡查密度,增加巡查频率,对发现影响道路畅通的各种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做好路面防滑料的储备与保存,确保随需随用,并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反应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反应能力。要做好防范恶劣天气对公路交通的不利影响,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联系沟通和信息共享,以确保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险情,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加强值班值守和宣传报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公开“三返”人员运输保障值班电话,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三返”人员运输需求第一时间受理、最快速度响应。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广播、客运场站、车载视频等多渠道,加强相关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措施,争取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广泛挖掘和宣传交通运输系统在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服务、应急运输保障等方面的典型做法,以及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感人事迹和敬业奉献精神,积极传递正能量,为疫情工作凝心聚力,营造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的良好氛围。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0年2月21日
2020年2月21日